來源:廣東速達進出口 編輯:暫時進出境貨物進口報關 時間:2022年12月03日 12:16閱覽:次
暫時進出境貨物通關流程
暫時進出境貨物的主管地海關為境內舉辦展覽會、交易會、會議及類似活動所在地海關或者貨物進出境地海關。通過轉關運輸方式進出境的暫時進出境貨物,主管地海關為轉關指運地或啟運地海關。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規(guī)定,暫時進出境貨物的通關監(jiān)管流程主要有:
(一)申報
暫時進出境貨物收發(fā)貨人可以在申報前向主管地海關提交《暫時進出境貨物確認申請書》,申請對有關貨物是否屬于暫時進出境貨物進行審核確認,并且辦理相關手續(xù),也可以在申報環(huán)節(jié)直接向主管地海關辦理暫時進出境貨物的有關手續(xù)。
申報時按照海關申報管理規(guī)定提交有關單證。其中,暫時進境貨物如屬于我國加入的貨物暫準進口國際公約中的貨物,可使用貨物暫準進口單證冊(以下稱“ATA單證冊”),申報進口時應當向海關提交有效的ATA單證冊,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海關只接受用中文或者英文填寫的ATA單證冊。
中國國際商會簽發(fā)的ATA單證冊
(二)稅款擔保和稅款征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以下簡稱《關稅條例》)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暫時進出境貨物在進境或者出境時可以向海關繳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保證金或者提供其他擔保,暫不繳納稅款。
除《關稅條例》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以外其他暫時進出境貨物。海關按照貨物申報進出境之日適用的匯率、稅率,審核確定其完稅價格、按月征收稅款,或者在規(guī)定期限內貨物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時征收稅款。
(三)后續(xù)監(jiān)管
暫時進出境貨物除因正常使用而產(chǎn)生的折舊或者損耗外,應當按照原狀復運出境、復運進境。并應當自進口或者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向主管地海關辦理復運出境、復運進境手續(xù),也可以異地辦理,并在貨物復運出境、復運進境后,向主管地海關辦理結案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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